美日同盟將蛻變為美日軍產複合體?
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編審 尹懷哲
由於中國的崛起以及朝鮮半島、台灣海峽情勢的不穩,美國為維護其利益而改變其全球戰略佈局的考量下,美日同盟的緊密化已經是必然的發展趨勢。美日同盟的緊密化乃至於一體化,除了讓日本獲得成為「普通國家」的機會而逐漸右傾化,更增加了前所未有的「美日軍產複合體」出現的可能性。日本身為亞洲第一大經濟體,面臨了冷戰後經濟的長期低迷而逐漸被中國追過,亟需恢復亞洲的經濟領導地位,在「普通國家論」的浸透下,更希望成為國際上的政治強國,美國則是迫切的尋找前蘇聯般強大的假想敵,維持媲美於冷戰時期的領導地位,一旦美日軍產複合體成形,日本將追隨美國,為達成彼此的互利共生,美日會成為在國際間兜售戰爭與武器的死亡商人(Marchant of death),對世界和平影響甚為深遠。
要談美日軍產複合體,自然要談到傳統的美國軍產複合體(Military-Industry Complex)。美國第三十四任總統艾森豪於1961年卸職演說中首次提出「軍產複合體」的概念,認為美國軍事部門和軍火商已形成了一種同盟關係,會把美國帶到人們不欲見到的方向。所謂軍產複合體,須要國家機器與資本家運作下創造武器需求、並進而製造販賣武器以獲利,為了達成這個目的,國家會成為企業追求利益的工具,並有各方面的配套遂行。諸如以國家機器妖魔化假想敵,強調假想敵的威脅以恫嚇周圍國家便於販賣武器,以各種手段打壓各國反對派,締結軍事同盟,最終會以發動戰爭來尋求軍火商利益的極大化。
而美日軍產複合體,則是指美國與日本政府在決策者有意或無意之中,成為兩國軍火商追求利益的工具。要確認這種現象的存在,首先,我們可以從美日同盟從建立以來至今的變化來審視。
美日同盟的發展與鞏固
1951年9月8日,是日本排除了中國與蘇聯,與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簽訂舊金山合約的日子,日本原本可藉由這次合約,擺脫戰後佔領的陰影,遵照著波茲坦宣言第十二條關於「佔領軍在建立民主和平的日本政權後應撤退」 [1] 的規定,發展成一個現今日本保守派所殷切盼望的「普通國家」。但當時日本首相吉田茂卻在同一天,拋下同行的日本外交全權使節團,孤身一人前往美國第六軍團集會所內,與美國國務卿艾奇遜簽訂了所謂的「美日安保條約」,這是戰後美日同盟的開始。吉田茂突兀的舉動,讓當時的外務省條約局長西村熊雄表示「有某種程度的失落感」 [2] 。表面上看起來日本成為美國軍事附庸,但吉田茂卻利用了安保體制提供給美軍長期駐日反共的特權,換取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盡快對日談和 [3] 。美日同盟就是在這種日本人普遍難以同意的情況下成立了,美國的目的是為了反共,其後遺症則是讓日本許多軍國主義保守派政客、戰犯重新掌權控制日本(五五年體制的建立),其影響相當深遠。
韓戰讓日本舊有軍產復甦
日本的總體經濟結構因「韓戰特需」而產生重大變化,也連帶的讓日本軍國主義時期的舊財閥獲得了起死回生的機會。所謂韓戰特需,是指投入韓戰的盟軍所特別需要的物資與服務,日本企業因地利之便獲取極大利益,尤其是軍需品。這可說是日本國防軍事產業與美國合作的開始。在這樣的背景下,1951年5月發表「美日經濟合作聲明」,以美國資金與技術援助日本,提高日本的生產力以配合美國的戰爭動員。1952年7月通過「飛機製造法」,1953年8月通過「武器製造法」,日本軍火業因而具備自制能力。1953年通過的第二次獨佔禁止法修正案,使得財閥以金融資本為中心,利用韓戰帶動的軍工業景氣逐漸興起。1950年到1957年間,日本企業所接受的武器訂單高達8億4810萬美元 [4] 。日本舊帝國時期財閥下的軍火工業逐漸壯大,這些大財閥們挾其龐大資本,對其後日本政治的發展發揮重大影響力。
「韓戰特需」讓日本首次吃到了反共戰爭的甜頭,戰敗後崩潰的經濟也藉此重新發展茁壯,之後的「越戰特需」更是讓日本食髓知味,親美的「反共賺錢術」因此成了日本經濟發展突飛猛進的靈丹妙藥。
CIA秘密資助自民黨
此後到1960年代的這段時間,儘管日本自衛隊因韓戰背景,在美國同意下成立,但其地位依舊在國內倍受爭議,且美日同盟的內容在國內左派勢力強盛的背景下,並沒有太大的變化。不過,美國政府的反共工作則變本加厲,甚至到了嚴重干涉他國內政的地步。在此期間發生了一個令自民黨領導高層受益的重大事件,根據美國解密文件顯示,打從韓戰開始(1950 - 53),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就透過兒玉譽士夫販賣所藏數噸鎢礦給美國,供美國製造軍火支應韓戰,並將所得的1000萬美元之部分盈餘約280萬美金,資助自民黨作為競選資金 [5] 。
當時中央情報局(CIA)有一個在世界各國防止左派勢力執政的金援計畫,該計畫金援了法國、菲律賓、希臘等國的親美政黨,1958年4月11日設立了處理對日工作的「特別小組」,在日本防止左派如社會、共產兩黨勢力坐大。當時美國駐日大使麥克阿瑟2世(麥克阿瑟將軍甥),在7月29日送交給美國國務院的公文中表示:「佐藤榮作藏相為了與共產主義決戰,需要我國的資金援助。」美國應佐藤榮作之要求,而將鉅額資金交給了自民黨幹事長川島正次郎 [6] 。
美國這樣的動作在50-60年代一直不曾間斷,曾在1966-69年間擔任美國駐日大使詹森也承認美國有對其支持的政黨進行金援。自民黨因此在美日安保條約修訂的關鍵時期鞏固了政權,壓倒了社會上的革新勢力,回饋了美國的大恩,也讓日本決策者嚐到「反共親美」的甜頭,在日本革新派群眾心灰意冷下,從此日本再無激烈的群眾運動,自民黨政權與美國的長期合作道路更加穩固。
見不得光的美日軍事密約
在美日安保大致底定後,儘管日本政府表面上對民眾公開與美國簽訂的條約內容,但實際上美日間仍有隱瞞國民的密約存在。
在日本自衛隊創立後,從1955年到1975年約20年間,駐日美軍與自衛隊間有所謂極機密的「日美共同統合作戰計畫」(英文名Coordinated Joint Outline Emergency Plan,CJOEP),這個計畫每年都會修改,由駐日美軍司令與日本統合幕僚會議議長(參謀長會議)簽名私訂,經由防衛廳的防衛局長向防衛廳長官「報告」。該計畫內容僅限於日本防衛廳內局(高級文官)與自衛隊幹部(高級軍官)才知道,完全不見於新聞媒體,機密的程度甚至連日本首相、大多數內閣官員等政治高層也一無所悉 [7] ,這樣的實態等於是把日本國防的「文民統制原則」(civilian control)當笑話,更是偏離了民主國家文官體制的常軌。
「日美共同統合作戰計畫」的秘密,直到1965年因為社會黨議員岡田春夫揭露自衛隊內單獨進行的「三矢研究」 [8] 後,讓當時的首相佐藤榮作甚為驚訝,一開始表示了「絕對不允許這種事」。在野黨則批評「防衛廳自己製造國家的假想敵,進行國家總動員計畫,這很明顯是否定議會民主制度,這樣與二二六事件的軍方有何兩樣。」儘管之後佐藤內閣態度避重就輕,僅以洩密罪論處防衛廳事務次官以降26人,想淡化這件事,掩飾高層的失察。但這場風暴也間接催生了1978年的美日安保的舊「防衛指針法」,讓美日軍方的合作檯面化,至少不再瞞過政治領導階層,但美日軍隊間的密約依舊存在。
此外,駐日美軍基地富士演習場的相關密約也透露出美日同盟中見不得光的冰山一角。
根據日本國會議員紙智子揭發的美國政府解密文件顯示,1962年3月2日美日間就「富士演習場解放關連協定書」附屬的「了解同意書」中內容透露,1968年美軍公開宣稱已歸還給日本的基地,實際上日本仍瞞著國民借給美軍使用,而且幾乎沒有任何限制。而日本政府到目前為止僅承認這份協定的存在,但卻拒絕公布內容。實際上「了解同意書」中表示,「美軍在每年4月1日會計年度開始時,可使用富士演習場周圍區域最多270日,並擁有優先使用權,且可以使用演習場65%的面積」。協定中發現,日本對美軍的限制幾乎不存在,而這與當時日本政府公開宣稱的「要對美軍使用基地有所限制」的立場儘管不算違背,但與當時民間的期待相去甚遠。
由於日美地位協定第二條四款B中規定「美軍可在一定期間使用所有的設施及區域」,規定甚為模糊且影響層面過廣,讓日本內部產生疑慮,1971年中曾根康弘擔任防衛廳長官時,曾說明「若是美軍使用時間太長,等於讓日本基地主客逆轉」,即對美軍使用日本基地表示將設限的立場,以免日本基地成為「有名無實的美軍基地」。不過根據這個「了解同意書」的協定,日本幾乎把基地直接給美軍使用,日本自衛隊反而變成附帶的使用者,確確實實的主客易位了 [9] 。富士演習場的問題要說是單一個案,實在難以令人相信。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日本,其軍事基地卻被政府瞞過民眾而被如此的利用,這種情況恐怕也只有在日本會發生。
洛克希德案對日本的影響
自五五年體制成立以來,掌握最大權力的日本首相就是田中角榮,田中憑著他特有的政治煉金術建構了自民黨內最大派閥「田中派」,使得他即使離開首相職位,依舊擁有在幕後操縱著日本政治的力量,至今日本政壇仍然沒有人能擁有他那樣的支配力。不過這位在日本政壇「所向無敵」的首相,主張美日關係應對等而非順從,獨自與中國建交,並展開日本資源外交而放棄追隨美國的親以色列立場,轉而拉攏阿拉伯國家,種種作為惹惱了美國當局,最後因為美國參議院揭發洛克希德醜聞案(Lockheed Scandal)而灰頭土臉。
田中這種有別於日本過去領導人的自立路線,在美國企業利益與政治陰謀下失敗後,在日本政壇形成了一股畏懼美國的氣氛。
根據長期擔任田中角榮最親信秘書,有「越山會女王」之稱的佐藤昭子回憶錄顯示,儘管事實令人訝異,但田中自己也知道是被美國給刻意惡整了 [10] 。從知名政治評論家田原總一郎蒐集詳細資料後提出這種說法後,田中本人也同意,之後中曾根康弘、石原慎太郎等日本政壇重量級人士也追隨這種說法,這讓此後的日本政治人物因畏懼美國,更難以對美國說不。
洛克希德案所凸顯的另一個問題,就是美國軍產複合體與日本政壇人士的共犯結構,洛克希德公司實際上也是與美國國防部關係密切的軍火商,日本購買武器向來都是以這間公司為主,日美同盟架構下日本從屬於美國的這種特殊權力關係,讓美國的軍火商獲得了利益保證。戰後日本第一次決定主力戰鬥機的過程中,就是採用了洛克希德生產的F104,並花了兩倍的價格購買,但這款飛機安全性低失事率高,讓日本空軍駕駛員出現嚴重傷亡,而與該政策有關的人物則包括岸信介、佐藤榮作、河野一郎等自民黨早期派閥大老 [11] 。
後來爆發的洛克希德案,揭露原來該公司都以收買政客保障產品訂單的作法,讓日本購買P3C反潛機的決策過程受到質疑,當初日本政府內在思考PXL計畫(次世代反潛機)時,傾向以國產為主,但因為國產耗費預算很大,且日本企業自己研發的P2J造價便宜,還可以使用15年以上,因此1976年2月23日國防會議的秘書長海原治認為PXL沒有必要進行。但美國卻施加壓力,1976年發表的國防白皮書甚至直接提到「日本應改善反潛能力,美國在這領域可以幫助日本。」公然幫美國國內軍火商遊說。而最後,收了大筆政治賄賂的日本當然買了美國洛克希德公司生產的P3C [12] 。
此外,洛克希德案中又暴露出居中牽線的右翼兒玉譽士夫,這位曾在中國搜刮民脂民膏,戰後成為甲級戰犯卻在美國特殊考量下逃過一死的「日本黑幕」,長期以來與美國CIA關係密切,居然也牽涉在這個弊案中,讓許多愛國的日本右翼份子傻眼,也讓美國軍產複合體的神通廣大再一次暴露。
日本斥鉅資,美國獲暴利的「FSX計畫」
越戰結束後,美蘇關係也較為緩和,日本經濟實力強大的難以忽視,甚至開始出現日本企業大買美國產業的現象,再加上日本也有整軍經武的打算,反而令美國開始擔憂,美國也逐漸出現了要提防日本的聲音,走自主路線的田中角榮倒臺可算是一個傑作。這段時間可說是二次大戰後,美日關係最差的一段時間。根據美國外交解密文件顯示,早在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森訪中時,就曾與中國總理周恩來協議兩國要共同壓制日本,分享情報以防止日本的崛起。日本從1980-90年代,因而受到美國政治經濟上很大的壓制,FSX計畫又是一例。
FSX計畫最初是在1983年7月日本的國防會議(今安保會議)上首次被提出的,戰後日本大力擴張軍事力量,以獨力研發武器為目標,企圖擺脫戰敗國的陰影,重新恢復其凌駕列強的實力,不過這樣的意圖讓美國感到警戒。美國政府為繼續控制日本軍事力量,並滿足本國「軍產複合體」之需求,開始向日本施加壓力,因而提出了共同開發的方案,並在1985年12月開始進行雙方的協議。
美國的說法是,日本欠缺開發先進戰鬥機的技術與經驗,且獨力研發價格過高,風險過大,並與日本禁止武器輸出的政策有所衝突,美國甚至還拿出會造成美日貿易失衡的理由來逼迫。此外,美國內部各軍火商也為了搶食軍產大餅,不遺餘力的遊說國會與政府機關,並向日本政府企業推銷各種方案。日本雖然希望能自力更生,但是不願為此得罪美國,又希望節省經費與減少技術風險。最後終於在1988年決定以F-16為母體,由美日共同開發下一世代的支援戰鬥機F-2。
在兩國協商研發細節時,日本希望能在國內研發製造,但美國卻希望在美國進行以提高就業機會,更不願意把關鍵技術讓日本獲得。於是日本同意美國不轉移飛行控制技術代碼(Source Code),並由美國負擔較少(40%)的量產費用,甚至將日本獨有的技術「戰鬥機主翼一體成形複合材技術」也無償轉移給美國。此外,為了顧及美國軍火商利益,飛機的兩個主翼居然分別在日本與美國製造,再運到日本一起拼裝。
不過冷戰結束導致美國對FSX計畫興趣缺缺,使得日本政府不得不為共同開發案做出更多讓步。日本政府這種顧及美國利益的低姿態,讓美國佔盡日本便宜,日本因此為了FSX計畫耗費1.5兆日圓,平均生產一台F2戰機就要120億日圓,整個計畫做出了號稱世界最貴的戰鬥機,而且問題重重,根據日本最新的「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顯示,防衛廳已經放棄F2成為日本下一代主力。反觀美國因沒生產F2而無關痛癢,後來獨力研發的FA-22戰鬥攻擊機就是採用了FSX計畫中美國從日本「搶」來的技術。日本當了冤大頭而不敢吭聲,計畫也不敢喊停,僅在政府預算書上強調該計畫「有利美日關係」 [13] ,相當缺乏自主性。這也是冷戰時期美國軍事產業與日本最大的一次合作,雖然對日本國民來說被坑掉大筆稅金實在稱不上「合作愉快」,但日美軍事產業卻雙雙在這個計畫上大撈一票,更暴露出日本當局在軍事上聽任美國軍產複合體擺佈的實態。
冷戰結束改變美日軍事同盟關係
蘇聯解體,美國的全球戰略面臨重新構築的契機。柯林頓以「國民生活優先」的主軸打倒了波灣戰爭勝利的布希政府,更象徵著美國內部民心的改變。布希政府時期,美國仍在找新的敵人,但當時美國政策尚未定調,1992年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佛維茨甚至在一份戰略文件中指出:「美國必須謀求世界霸權,並壓制日本和德國的崛起」。與之後美國的路線相去甚大。
不過在布希任內,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完成了歷史上最重要的一次職權調整,就是把外國經濟視為「國家安全事務」,也就是美國特務系統可把監控外國政府及公司的活動情報,交給美國公司分享。在CIA局長羅伯.蓋茲(Robert Gates)的領導下,人們所熟知的美國「軍產複合體」,進一步演變為所謂的「軍、產、特複合體」。美國藉由這個調整,透過情報單位代號Echlon的監控,搶下了沙烏地阿拉伯原本要向法國購買幻象機的軍火訂單,可說是軍產特複合體的「漂亮出擊」,也凸顯了美國國家機構為軍火商服務甚至與軍火商合而為一的實態。
對美國來說,建立新的強大敵人成為國家「軍、產、特複合體」的迫切課題,只是日本經濟自冷戰結束後的快速衰敗,以及內部政局的紛擾讓美國打消了以日本為假想敵念頭。
1993年9月1日美國柯林頓政府國防部發表「美國戰力結構重整」報告,強調未來的軍事國防安全戰略重點,並指出四個威脅:一、核武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威脅。二、區域的威脅。三、前蘇聯、東歐與其他地區的民主化與改革威脅。四、針對國家安全的經濟威脅。
該報告中重新檢討北韓侵略南韓的劇本,強調維持東北亞10萬美軍的重要性。這個報告也是1995年重新定義美日同盟關係的「奈伊報告」(the Nye Report)雛形。
至此,美國的假想敵逐漸定調,柯林頓政府把其國家戰略重點從歐洲轉向亞洲。美國國防部近年來之所以制定了將戰略重點轉向亞洲的計畫和進行了相應調整,可說是70年代尼克森主義的翻版,是要使美國的軍事與經濟重心在亞洲結合,而美國對台灣海峽兩岸政策的轉變,也是1993年以後美國國家戰略調整的反映。在這樣的考量下,日本的軍事同盟地位又重新獲得重視。
1994年6月北韓爆發核問題,使得美國與日本暗中進行對北韓開戰的軍事計畫,這個「美日軍事密約」是在1999年3月26日,日本眾議院舉行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特別委員會上被揭露 [14] ,日本自衛隊統合幕僚會議配合美軍行動時的要求,做成了「對美支援要求經緯」為題的計畫,內容除了規定朝鮮半島有事之際,自衛隊基地的配合細節外,還包括將日本民用機場與港灣徵用,配合美軍作戰的計畫。儘管當時日本國內並沒有立法配合美國這些違法之舉,但日本政府卻早已同意了這些軍事行動。這也是冷戰結束後,日本與美國國防一體化的開始,也可以說是前述「日美共同統合作戰計畫」的借屍還魂。
安保共同宣言與新防衛指針法 [15]
美國柯林頓政府1995年發表了重新定義美日關係的「奈伊報告」(the Nye Report)後,日本在同年修改了自1976年訂定的「防衛大綱」,目的是因應後冷戰時期的國際情勢變化,但在軍備方面的配置整體而言仍沿襲過去方向。1996年4月17日美國總統柯林頓與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在東京共同發表了「美日安全保障宣言」,等於是日本政府同意美國加強美日同盟,確立日本在亞洲戰略地位的政策,無視於國內希望美軍撤離,廢除安保條約的民意 [16] 。
安保共同宣言,無視於日美安保條約的規定,將「防衛對象範圍」由過去的「遠東地區」擴大到「亞太地區」,把日本動武前提的「武力攻擊之虞」對象改為「周邊事態」,也就是與日本無關的亞洲國家紛爭,日本也要追隨美國而介入、干涉,基本上就違背了過去「防衛日本」的目標。美日軍事同盟也因此產生質變。
1999年5月24日小?惠三內閣時期,參院通過了新防衛指針相關法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法案中明記其目的是「在日本周圍地區發生對日本和平與安全有重要影響的事態時」,日本將對美國進行軍事支援。小?惠三內閣在國會中對周邊地區的定義,後勤支援(Logistics)時是否包括行使武力都表示了曖昧的回答。此外,除了日本自衛隊要進行軍事之員外,連地方政府(包括港灣、機場、等所有建築與設備)、民間(包括運輸、醫療等民間企業的物資與人力)都可動員投入戰爭。後冷戰時期的「美國開戰、日本追隨」模式至此成形。
小泉政府 美日軍事一體化的開始
2001年4月26日,結合了公明黨、保守黨的自民黨成立三黨聯合內閣,推舉小泉純一郎擔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小泉打著「結構改革」的旗號,宣稱能藉此改善日本政經弊病,為此毀掉自民黨也不在乎,因而獲得戰後最高支持度。但儘管小泉內閣的改革步調緩慢而成效有限,但對於日本國民毫無要求的「強化美日同盟」卻是竭盡所能。小泉在1999年「新防衛指針法」的基礎下繼續拉近美日同盟關係,將柯林頓政府與日本的「軍事密約」一一在國會立法通過予以合法化,並開始不顧鄰國反對參拜靖國神社,在美國首肯下主張修改日本和平憲法,讓集體安全下的「集團自衛權」行使不再引起爭議,以建立美日同盟的合憲性。
小泉上台的同一年,美國的小布希政府也在1月20日正式成立,新的布希政府喊出「悲憫的保守主義」,強調強大美國的復活,因而重新提出了國家飛彈防禦系統(NMD),退出京都議定書等舉動,都招致國際社會的強烈批評。但小泉與布希兩個右傾保守政權的想法在許多方面都不謀而合。布希政府的副國務卿阿米塔吉,對小泉喊出的修憲方向公開表示:「小泉對於集團自衛權的發言讓我們感到高興,儘管日本的決定我們不方便干涉,但現在的憲法解釋,造成日美間的合作障礙是事實。」 [17]
2001年美國發生911後,日本更以具體行動支援美國的一切作為。10月5日日本通過「恐怖活動特措法」,進行以反恐為名的自衛隊的海外派兵,超越了日美防衛指針法的周邊有事範圍,以除去恐怖份子的威脅為由,其活動目的與範圍幾乎毫無限定,等於是一部支援美國報復戰爭的法案,美國與日本的軍事行動一體化範圍,藉由反恐戰爭遍及全球。
小泉也在同年10月5日的眾院預算委員會上對此承認:「全球哪一個地區會發生什麼是我們也不確定,這也代表這個法案確實沒有限制。」
2002年4月17日,小泉內閣在國會提出「武力攻擊事態對處法」,為日本遭受外界的武力攻擊時的反擊做好全國總動員的反擊準備,等於是彌補了「恐怖活動特措法」中不允許在戰鬥地區使用武力的不足,日本可藉此法隨時為參戰做好準備。
該法被稱為有事關聯3法案中的一個,與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正案、自衛隊法修正案一起在2003年6月通過。原本美日同盟中「周邊有事」所涵蓋的領域東亞地區,經由「反恐」與「維和」、「復興支援」之名,日本可將軍隊派遣到全世界各地,不再藉由過去的聯合國海外派兵(PKO)的名義,放棄國際社會而改為追隨美國在全球發起的任何一場戰爭。
飛彈防禦系統緊密美日軍事產業
布希上台時喊出的飛彈防禦系統,在東亞,韓國不支持,但受到日本的極力支持,2003年12月19日,日本政府宣布修改自1976年開始以反登陸為主的防衛計畫,而改以飛彈防禦為重點,並制訂新的防衛大綱與中期防衛整備計畫,新的防衛大綱中首次確立中國為假想敵,並編列大筆預算在地對空的愛國者三型飛彈(PAC3),以及神盾艦配備的艦對空飛彈(SM3),由於飛彈防禦系統牽涉到與美國軍事產業的合作研發與生產問題,因此日本政府表示將檢討1967年以來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不出售武器給共產國家、衝突交戰中國家、聯合國指定的禁運國)。
日本政府表示要檢討修改「三原則」後,2004年7月20日,日本產業界龍頭經團連的會長奧田碩在標題為「整備今後防衛力的方法」提言中,建議檢討「武器輸出3原則」。奧田碩代表日本產業界向政府表示,日本的國防預算正在逐漸減少,如果仍持續限制武器的出口,一定會失去防衛產業的技術和生產基盤,他對此頗有危機感。奧田表示,國際間的武器、裝備正朝高度化發展,同時是多國間的合作、共同研發。如今北韓的飛彈、核武問題對日本的威脅增加,「三原則」會妨礙到日本的國家安全。再者,日本與美國共同研發飛彈防禦器統(MD),限制輸出的原則也會阻礙對美國的出口。他認為:「不應該一律禁止,而是要根據國家利益,做出口管理、技術交流、投資方面的檢討」。
事實上,日本在1983年中曾根康弘內閣時,曾決定日本對武器技術的合作不在「三原則」的限制內,僅對武器實體有限制。但日本軍火商當然不會就此滿足,日本經團連早在1995年、2000年就有這方面的建言,奧田在2004年2月與自民黨領導人見面時,就已經強烈地表達了這項意願,且經團連的防衛生產委員長西岡喬(三菱重工總裁)也直訴「三原則有害美日技術合作」 [18] 。
畢竟對生產軍火的日本大企業們來說,要是廢除「三原則」的話,日本軍事產業將可毫無顧忌的向海外兜售武器,因此小泉政府的作為,與日本軍產利益完全一致。
2004年11月,日本三菱重工獲得美國洛克希德公司技術轉移與授權,得以生產PAC3,日本政府在2004年編列了「MD相關經費」1068億日圓作為研發經費,並規劃第一年先購買美國洛克希德公司的裝備,在第二年以後則轉換為三菱重工自己生產,可說是美日軍火商雨露均沾。2004年11月18日,日本政府對「三原則」進行修改,內容為:一、日美或以美國為中心的多國可共同開發、生產武器。二、為了支援反恐或對付東南亞海盜,凡與此相關者,都不在「三原則」範圍內的方針。由於日本政府曾表示反恐是無遠弗屆的,因此日本的武器出口至此幾乎等於完全解禁,也符合十多年來日本軍事產業所要求的方向。
此外,日本在2005年2月19日,經由與美國政府防衛外交部門的二加二會談中,提出了引起中國極度不滿,納入台海問題的「共同戰略目標」。兩國在宣言中確立了未來美軍重編的基本方針,諸如美日共用基地,美國陸軍、空軍部隊司令部移到日本等。而日本參院在2005年7月22日,通過自衛隊法修正案,新法內容除了簡化自衛隊迎擊彈道飛彈的手續,在防衛廳下設立了統合幕僚監部來直接統領陸海空三軍外,還加強了美日間的指管通情一體化,與美軍24小時連線,使得日本軍隊能在特定情況下跳過內閣承認的手續,直接進入交戰狀態 [19] 。美日軍產複合體的一體化趨勢越來越明顯。
日本將成為美國武器最大出口國
根據美國國防安全合作機構的統計,2004年美國的對外軍售(FMS=Foreign Military Sale)由日本拔得亞洲頭籌,並名列世界第二,其金額為13億美元,契約額達到8億美元。在全世界來比,金額僅次於希臘,契約額則次於波蘭、埃及。美國對日出口的武器多為軍機、飛彈裝備品等不能在商業通路銷售,且具有高度機密性的物品,價格也都相當的高,因此日本突然成為美國的大型武器出口國,據統計,在1996-99年間,日本購買美國武器的金額、契約都是亞洲第三,但到了2000年之後晉升為第二。以往都是由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包辦的美國軍火,逐漸被日本所取代。
美日共同研發的飛彈防禦系統,預計至少會花掉日本一兆日圓以上的國防預算,因此日本成為美國最大武器出口國也是可預期的。此外,美日軍產合作的更加緊密也會增強日本需求的成長。
2005年7月24日,美日兩國決定,為了大幅降低美軍與自衛隊武器的修理時間與費用,未來美軍與自衛隊的美製武器機密部分可在日本修理,破除了以往武器機密部分都要送回原產國美國修理的慣例,為了達成這個政策,美國武器機密技術將轉移給日本軍事產業,兩國可能會在日本另設合資公司,而日本也將成為美國在遠東與亞太地區的軍火修理據點 [20] 。這影響可謂相當深遠。要知道過去日本曾多次提出這個要求,但美國都以不願讓技術外流的考量拒絕,現在美國作了這樣大的讓步,使得美日軍事產業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緊密到難分彼此了。
結論
在軍國主義無止境的侵略下戰敗的日本,經由美國反共的韓戰、越戰賺飽了日本荷包,肥了過去支援侵略戰爭的日本大財閥,一個戰敗國藉此迅速成為世界首屈一指的經濟強權。日本戰敗後的快速崛起,讓日本放棄了自明治維新以來「以戰養戰」的發展模式,轉而以追隨美國軍產複合體佈局的「反共賺錢術」作為追求國家強盛的目標。
冷戰結束後,美國陷入找不到敵人的困境,日本則陷入長期的經濟衰退,這讓日本又試圖以過去的反共賺錢挽回頹勢。美國則繼續在軍產複合體的運作下,製造出新的假想敵,與日本一拍即合,並在既有的美日軍事同盟與軍事產業合作基礎上,發展出更緊密的美日軍事合作模式,這就是美日軍產複合體。
美國軍產複合體這種製造衝突以獲利的模式,早已被許多國家看破,因此南韓打從金大中政府開始就不追隨,獨自走自己與北韓和解,要求駐韓美軍逐步撤離,不幫美國打代理戰爭,軍事產業也走向自主,皆以自製武器為目標。此外,東南亞各國也拒絕以反恐為名的駐軍、協防等進一步軍事同盟要求,加強與中國的軍事合作,不以美國利益為考量。
反觀日本,不但背棄國內要求美軍撤離的民意,一再允許美軍進駐日本各地,甚至連美軍司令部搬到日本都不敢拒絕,還想加入美國的國際軍售市場,與美國軍火商合作,意圖向世界各國出口武器。美國軍產複合體發動各項以反恐為名的戰爭,就算遭到國際社會抵制,日本也依然毫不考慮的追隨,美日走向一體化的軍產複合體關係,即使是美國最堅定盟友英國也瞠乎其後。
日本目前進行的方向,基本上都是在美國的點頭下才能成立,舉凡修改憲法第九條、美日合作研發生產武器、日本跟隨美國進軍等,在這種「美國老大、日本老二」的架構下,其實極有可能在美國面臨局勢與利益改變時,讓日本利益頓失。畢竟連過去在美日同盟的架構下,日本居然也曾一度被美國當成假想敵,從1970-80年代美國都有許多打壓日本的動作。
目前中國崛起等國際局勢改變因素,導致美日同盟急速一體化,但說到底,美國要的還是日本的技術與資金。過去的FSX計畫也罷,現在的飛彈防禦系統也罷,都是這樣的考量。對日本來說一味追隨美國,甚至將自國的命運完全交給美國,代價可能是很大的,日本國內也有不少反省之聲,不過這樣的聲音在日本政壇得不到重視。儘管目前美日軍產複合體成形,但未來美國軍產複合體仍有可能為了其他利益出賣日本。未來美國與日本販賣戰爭與死亡的意圖,短期內將沒有人能遏止,世界和平也會因此受到新的威脅,唯一樂觀其成的,就只有兩國的軍火商吧!
《注釋》
[1] 原文是:The occupying forces of the Allies shall be withdrawn from Japan as soon as these objectives have been accomplished and there has been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reely expressed will of the Japanese people, a peacefully inclined and responsible Government.
[2] 小泉親司,『日米軍事同盟史研究』,(東京:新日本出版社),2002年11月,頁13。
[3] 許介鱗,『日本現代史』,(台北:三民書局),1991年8月,頁204
[4] 許介鱗,『日本現代史』,(台北:三民書局),1991年8月,頁210
[5] 「CIA自民に?百万ドル援助 50-60年代左翼の弱体化狙う」,朝日新聞,1994年10月10日
[6] 「CIA、58年に特別班 日本向け選?資金??」,朝日新聞,1994年10月13日
[7] 朝日新聞「自衛隊50年」取材班,『自衛隊 知られざる?容』,(東京:朝日新聞社),2005年5月,頁283-288
[8] 「三矢研究」是在1963年由自衛隊高層集合陸海空約50人進行的「紙上演習」,正式名稱為「昭和三十八年度統合防衛圖上研究」,以「三矢」為名,是取自日本戰國時代諸侯毛利元就教導三位兒子要團結一致的「三矢之訓」。研究內容是以假定朝鮮半島情勢緊張時,中國與北韓進攻南韓,而美國與日本則合作進行防衛戰的計畫,研究結果僅向防衛廳事務次官報告,瞞過日本政府高層。實際上「三矢研究」是屬於1964年「共同統合作戰計畫」中的一環,該年度計畫暱稱為「飛龍計畫」(Flying Dragon)。朝日新聞「自衛隊50年」取材班,『自衛隊 知られざる?容』,(東京:朝日新聞社),2005年5月,頁293-296
[9] しんぶん赤旗網頁,「米軍優先の密約」,(URL:http://www.jcp.or.jp/akahata/aik4/2005-03-08/01_01.html),2005年3月8日
[10] 佐藤昭子,『私の田中角?日記』,(東京:新潮社),2001年2月,頁248-252
[11] 上田耕一郎,『構造疑獄ロッキ?ド』,(東京:新日本新書),1976年9月,頁40-41
[12] 上田耕一郎,『構造疑獄ロッキ?ド』,(東京:新日本新書),1976年9月,頁42-47
[13] 「FSX1.5兆?の狀大な無?は誰の責任か」。『Foresight 3月?』(東京:新潮社),2005年2月,頁92-93
[14] 小泉親司,『日米軍事同盟史研究』,(東京:新日本出版社),2002年11月,頁317
[15] 「新ガイドライン法」,是基於美日安保體制的法律,目的是規範美、日兩軍在「有事」而要動用武力時,日本政府、主要設施、國民要如何配合這些軍事行動。這個法律的爭議點是該法適用於「周邊事態」,也就是包含周圍國家「有事」狀態,而不僅僅是日本國的「戰時」狀態,這等於變相的擴大了自衛隊與美軍的權限,同時也嚴重侵害了人民的自由與權利。所謂新防衛指針法是統稱,包括周邊事態法、自衛隊法修正案、日美物品役務相互提供協定(ACSA協定)修正案。
[16] 根據1995年10月17日「日經新聞」的民調,40%的民眾認為要廢除美日安保條約,比過去大幅增加,44%的民眾責任為要維持。朝日電視台的民調則發現認為「駐日美軍讓日本更安全」的人為46%,反對的為44%。結果顯示正反意見成伯仲。小泉親司,『日米軍事同盟史研究』,(東京:新日本出版社),2002年11月,頁323
[17] 朝日新聞,2001年5月13日
[18] 朝日新聞「自衛隊50年」取材班,『自衛隊 知られざる?容』,(東京:朝日新聞社),2005年5月,頁261
[19] 每日新聞社網頁,「改正自衛隊法:ミサイル迎?盛る 有事??、米と一体」,(URL:http://www.mainichi-msn.co.jp/seiji/feature/news/20050723k0000m010172000c.html),2005年7月23日
[20] 每日新聞社網頁,「?組み?大:米軍兵器の機密部品、日本で修理可能に」,(URL:http://www.mainichi-msn.co.jp/today/news/20050725k0000m030136000c.html),200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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